经文:阿摩司书1:3-2:16
我们看到这位位法官不仅对他自己的儿子宣判,也同样对其他所有犯罪的人作出了宣判。所以,弟兄姐妹,同样的,我们的上帝他不仅是掌管和审判外邦列国的上帝,他也是施行审判自己的子民犹大和以色列民。
第一点: 是讲到上帝对外邦列国的审判。
(1) 1:3-5 — 他们犯了谋杀人的罪。(亚兰)
(2) 1:6-8 — 他们犯了贩卖奴役的罪。(迦萨)
(3) 1:9-10 — 他们犯了贩卖奴役的罪。(推罗)
(4) 1:11-12 — 他们犯了杀害及恶待奴仆的罪。(以东)
(5) 1:13-15 — 他们犯了凶残杀戮的罪。(亚扪)
(6) 2:1-3 — 他们犯了谋害的罪。(摩押)
上帝他是怎么严惩他们的呢?上帝在倾倒他的忿怒:“我要降火……我要降火……我要降火”。
从以上,我们看到当上帝宣告将要向外邦列国施行审判,刑罚的同时,也让我们看见了这两点:
1.我们看到了上帝的宽容。
2.我们看到了上帝的公义。
第二点:是讲到上帝对犹大的审判。(2:4-5)
(1)弃绝了上帝赐给他们的话。
(2)弃绝了上帝与他们之间的关系。
第三点,是讲到上帝对以色列的审判。
(1) 2:6-7上《》是讲到他们剥削榨取穷人的罪。
(2) 2:7中《》是讲他们阻挡义人的罪。
(3) 2:7下《》是讲他们淫乱污秽的罪。
(4) 2:8《》是讲他们事奉偶像的罪。
(5) 2:9-10《》这里是讲他们不念上帝的恩典的罪。
(6) 2:11-12《》这里是讲他们抗拒上帝命令的罪。
结论:
1.外邦民族犯罪是得罪了人,
2.犹大犯罪是违背了约,
3.以色列犯罪是对与上帝所立约的百姓犯了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