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:
罗马书13:1-7
内容:
保罗说,我们要顺服政府的原因:
1. 因为政府是上帝设立的。
· 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。
· 当然这个政府必须是在上帝所特 定的范围及权限里边,不然的话,我们就没有义务去服从,去顺服。
2. 因为政府施行公正的裁决。
· 政府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而 乃是叫作恶的惧怕。
· 再说,掌权的人是上帝的用人, 他们代表着上帝行驶权力。
3. 因为政府代表着会众的良心。
· 我们顺服政府并不是单单为了避免刑罚,而乃是为了良心的缘故。 · 所以我们要缴清所欠的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