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:阿摩司书 3:1-15
引言:我国前首相及夫人被控洗黑钱罪名,刑事失信和贪污滥权罪行共同面对49项罪状。弟兄姐妹,是不是我们的前首相及夫人不懂的法律呢?肯定不是的。他们是知法犯法,那你说,他们需要受更重的刑罚吗?
为什么以色列人需要受更重的刑罚,还要追讨他们的罪?
有2个原因:
1.因为他们是拯救的民族。
2.因为他们是独选的子民。
接下来,以下有2点说明以色列是肯定受罚的,是无可避免的事。
第一点,是讲到先知阿摩司他以4个比喻来作为例子,指出以色列受罚是肯定的,是无可避免的。
第二点,是讲到先知信息的肯定性。先知强调他宣讲的信息是真实性的,他是不可能无缘无故的
传讲上帝的话,一定是有人犯了什么罪,他才不得已出来传讲的。
到底以色列人犯了什么罪,以至于这么肯定要追讨他们的罪呢?甚至还要受到更重的刑罚呢?
有3方面:
第一方面,强暴抢夺欺压的罪。
第二方面,奢侈享乐的罪。
第三方面,偏向偶像的罪。